
2022
03/02
17:24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19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9〕213号)文件精神,经宁化县劳动就业中心初审、我局复审以下1名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7天:2022年3月2日—3月8日,欢迎群众监督,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公示电话或来信来访进行反映。电话:6823905(县人社局办公室)、6659221(派驻财政纪检组)。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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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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