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
01/15
09:25
根据原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精神,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连续2年以上(含两年)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集中批量吊销。现将拟清理吊销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列入该名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21年2月14日前到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登记窗口主动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书面向宁化县市场监管局提出异议。逾期仍未办理注销登记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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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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