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
                11/03
                16:25
              根据闽人社文〔2017〕192号、明人社〔2019〕213号、明人社〔2020〕120号、明人社〔2020〕245号文件精神,经宁化县劳动就业中心初审我局复审,以下2名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现工作单位  | 证书类别  | 证书等级  | 职业(工种)  | 证书编号  | 补贴金额(元)  | 
 1  | 罗清凤  | 女  | 35042719******3023  | 福建省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职业资格证  | 中级(四级)  | 茶艺师  | 2013081065400370  | 1950  | 
2  | 蔡乐春  | 女  | 35042419******002x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 职业资格证  | 初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相当于中级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201911001350002031  | 1500  |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7天:2020年11月 3 日——11月 9日,欢迎群众监督,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公示电话或来信来访进行反映。电话:6823905(县人社局办公室)、6659221(派驻财政纪检组)。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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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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