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
11/03
16:25
根据闽人社文〔2017〕192号、明人社〔2019〕213号、明人社〔2020〕120号、明人社〔2020〕245号文件精神,经宁化县劳动就业中心初审我局复审,以下2名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现工作单位 | 证书类别 | 证书等级 | 职业(工种) | 证书编号 | 补贴金额(元) |
1 | 罗清凤 | 女 | 35042719******3023 | 福建省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职业资格证 | 中级(四级) | 茶艺师 | 2013081065400370 | 1950 |
2 | 蔡乐春 | 女 | 35042419******002x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 职业资格证 | 初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相当于中级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201911001350002031 | 1500 |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7天:2020年11月 3 日——11月 9日,欢迎群众监督,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公示电话或来信来访进行反映。电话:6823905(县人社局办公室)、6659221(派驻财政纪检组)。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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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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