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
12/15
16:34
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36号)和《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50号)文件精神。经评估条件符合,评估小组审议拟同意我市下列1家中医诊所确认为定点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宁化县红土地中医诊所 | 宁化县翠江镇铁嘴桥红土地商住楼8幢101室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宁化县(市、区)管理部综合科反映。
联系电话:0598-6838435
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中心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宁化管理部)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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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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