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
12/24
17:18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宁政文〔2011〕6号)和《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我部按照审核权限对提交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初审合格人员(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提交县住建局复审。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委组织部反映。
受理电话:0598-6829900。
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 | 初审情况 |
1 | 伍华金 | 城郊镇政府 | 符合条件 |
2 | 廖木林 | 城郊镇政府 | 符合条件 |
3 | 刘蔚文 | 翠江镇政府 | 符合条件 |
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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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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